公司新闻
华工科技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007-04-29
播报新闻
华工科技的股改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4.6股股份对价。从
从
在实施方案中,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从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公司持股超过5%的三家非流通股股东额外承诺,在前次承诺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
- 上一篇:华工激光中标唐山建龙钢铁公司激光毛化项目2007-04-29
- 下一篇:华工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顺利通过2007-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