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2-09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1-5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网络投票时间为: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产业大厦多功能报告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117人,代表股份186,044,2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7553%。
(2) 出席现场股东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68,378,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79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17,666,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4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出售华工团结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以挂牌方式对外转让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华工团结激光技术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公司于
本次出售华工团结公司51%股权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会发生变更,华工团结公司不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此股权的转让在短期内对公司的销售收入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出售华工团结股权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对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取得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181,177,16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39%;反对票4,866,28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57%;弃权票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启明、徐莹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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